“宜居城市”设定标准到底该不该?
“在中国现阶段,给宜居城市定标准是有积极意义的。它正像'可持续'、'绿色建筑'等标准一样,包含了一种美好追求、良好的价值取向,会给社会一个引导。”俞孔坚教授对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说。
“但标准没有必要包罗万象。”俞孔坚说。在他看来,目前提出的《标准》更像是“美好社会”的标准。而且有的标准已经大大超出具体城市可以努力实现的范围(如政治民主和社会文明的某些方面),不是它们不重要,而是太重要了,以至于不应该交给“宜居标准”来解决。
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是国内最早提出“宜居城市”概念的学者,他也认为,宜居是一个动态的、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。如果给宜居城市设定硬性标准,很可能造成一轰而上,争相攀比。
“担心出现'千城一面'的忧虑也不是没有道理,但这主要取决于当地城市的决策者能不能因地制宜。因此,如果要设定标准的话,也要为宜居城市设定一个动态的标准,解决当前城市中最突出的问题。”杨保军对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说。
“《标准》有近100个分指标,是一个覆盖面很广、系统性强的指标体系。如果各城市能够扬长避短,从理论上讲,不会出现'千城一面'的问题。”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张文忠对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说。
张文忠曾在2006年出版了中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宜居城市的《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(北京)》。在他看来,目前国内对宜居城市的认识和研究水平依然很低,从概念、内涵、评价体系、研究手段和宜居建设上均处于研究初期,《标准》更多的是提供了一个参照指标,宜居城市的研究尚待深入。
“宜居城市应该有发展或建设的指导性指标,但这些指标要与'宜居'紧密结合,选择的指标要全面,但不能太繁琐。”张文忠对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说。
观点
“宜居城市”有无量化标准?
《中国经济周刊》记者 牛建宏
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院长、博导俞孔坚:“宜居城市”没有严格定义
“宜居城市”本身是一个描述词,并没有严格的定义,正如“生态城市”、“健康城市”、“可持续”之类的概念一样,因所处的社会阶段的不同,也因人的不同,会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标准。《标准》出台并不会终结争论,相反,可能会引发更大的争论,因为它有可能变为评价城市或考核城市决策者的依据,与部分人的利益产生联系。
当然,这并不是坏事,而应该被看作是积极的、有益于唤起全社会、特别是城市决策者对“什么是好的城市”的认识。而且,争论不会有根本的分歧,对待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关注是共同的,仅此一点就是一次了不起的进步:几千年来,城市从神权、君权的展示和经济发展的机器,走到今天对普通人的尊重,是一次认识上的莫大飞跃。
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张文忠:“宜居城市”应是城市永恒的追求
“宜居城市”是所有城市的发展方向,以及所有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目标,“宜居城市”是一个相对的概念,是一个动态的目标,没有绝对的宜居城市和绝对不宜居城市。即一个城市是否是“宜居城市”,是相对其他城市或相对于历史而言,因此,是否达到“宜居城市”的标准,要参照其他城市及其自身发展的历史。
“宜居城市”不是一个终极目标,是城市永恒的追求。因此,“标准”只能提供一个参考指标,而非刚性的指标。《标准》的出现,只是宜居城市建设的尝试,未来可能还会在研究与实践中遇到许多问题,还会继续完善。
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:建“宜居城市”应多考虑当地人的看法
我当初提出“宜居城市”的概念并不是想提出一个客观的标准。当时人们的理解比较简单,觉得“宜居”的城市就是应该让人“安居乐业”,使人能够长久的、持续舒适地生活在城市。结果单纯追求GDp,经济发展了,污染越来越严重,生活设施却很少,生活质量没有提高反而下降。
有关“宜居”包含的内容很丰富,既有科学的、客观的因素,又有非科学的、个人感受的因素,对“宜居城市”的理解也是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。不同居住者的个人感受是不同的,所以宜居可能没有客观标准。所以,宜居城市应考虑当地人的看法,这就如同四川菜很辣,潮州菜很淡,你要评比哪家的饭菜好吃,很难比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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